完善服务体系 改善投资环境
——“十五”期间商洛市投资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十五”期间,商洛市对外开放工作坚持“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的方针,加大了改善投资环境工作力度,使我市投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了改善,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初步形成。
1、下功夫治理了我市的投资环境,市委、市政府分别在2001年和2003年集中开展了投资环境整治活动。2001年商洛地委、行署制定了《关于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定》,制定了指导全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纲领性文件。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最佳投资环境县(区)评比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最佳投资环境活动,使我市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2005年6月市政府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通知》,努力在全市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使投资软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商洛地区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外来客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商洛市人民政府支持中药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商洛市生态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七县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为外来客商提供了优惠政策保障,吸引了一批客商前来投资。
3、建立完善了部分服务体系,设立了招商引资工作机构。市政府设立了政务大厅;在2002年撤地设市和机构改革中设立了商洛市招商局即:现在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局。各县(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在项目办的基础上,设立了开放办、招商局等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套招商引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构。
4、建立了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试验区,即:商州区静泉山“刘湾产业项目区”和“柞水盘龙生态园区”两个园区基础设施完善。目前,两个园区已有近10家企业,进驻并开工建厂。
5、全面清理废止地方性有碍开放的政策规定。由政府办牵头,开放办、计委、工经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分级分类清理不符合中、省的规定的地方性政策及文件。全市共清理规范文件4200余件,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6、建立了招商引资检查和统计制度,每年12月至来年1月份,市政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深入各县项目单位检查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对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建立了招商引资统计月报制,和外来客商投诉季报制,及时掌握了全市招商引资和客商投诉工作进展情况。 |